韓國時尚卡通文具(中國)有限公司因“咪菲兔”商標被北京浩天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所代理的麥西思有限公司提出異議,特委托我所代理該商標的異議答辯事宜,并最終取得維權成功。
案情回顧:
答辯人韓國時尚卡通文具(中國)有限公司為了保護自身知識產權,注冊了“咪菲兔”商標,卻被北京浩天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所代理的麥西思有限公司提出異議。
我所受答辯人委托,代理了“咪菲兔”商標的異議答辯事宜。我所專業律師經過分析研究指出:被異議商標“咪菲兔”與麥西思有限公司引證在先經國際注冊并領土延伸至中國受保護的第818723號“米菲”、657655號“MIFFY”商標在文字構成、含義、呼叫均有差別,二者未構成近似商標,因此商標應該被核準注冊。由于我所律師答辯有理有據,商標局最終裁定“咪菲兔”商標予以核準注冊。